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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官能团命名顺序
时间:2024-12-23 20:18:40
答案

有机官能团的命名顺序是:羧酸(-COOH)> 磺酸(-SO3H)> 羧酸酯(-COOR)> 酰卤(-COX)> 酰胺(-CONH2)> 腈(-CN)> 醛(-CHO)> 酮(-CO-)> 醇(-OH)> 硫醇(-SH)> 酚(-PH)> 硫酚(-SH)> 胺(-NH2)> 炔烃(-C≡C-)> 烯烃(-C=C-)> 醚(-OR)> 硫醚(-SR)> 卤代烃(-F, -Cl, -Br, -I)> 硝基化合物(-NO2)。当有机物含有多个官能团时,应以最优先的官能团为主官能团,其他官能团作为取代基。

习惯命名法,也称为普通命名法,适用于结构简单的烷烃。命名方法如下:对于直链烷烃,用“正”表示,根据碳原子数目命名为正某烷。碳原子数目1至10分别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表示;超过10个碳原子时,使用小写中文数字。对于具有(CH)CH-结构的末端烷烃,用“异”表示。“异”字也可用“i-”或“iso”表示。对于含有5或6个碳原子且末端具有(CH)C-结构的烷烃,用“新”表示。“新”字也可用“neo”表示。

常见官能团如烯烃、醇、酚、醚、醛、酮等,它们是决定有机化合物化学性质的关键原子或原子团。有机化学反应主要发生在官能团上,官能团对有机物的性质起决定作用。例如,官能团-X、-OH、-CHO、-COOH、-NO2、-SO3H、-NH2、RCO-决定了有机物中的卤代烃、醇或酚、醛、羧酸、硝基化合物或亚硝酸酯、磺酸类有机物、胺类、酰胺类的化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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