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各有自己特定的内容和要求,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因此一定要在联系中、完整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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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建国以后,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一度有过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左”的指导思想,而使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势头急转直下,最终酿成十年“文革”的历史性悲剧。“文革”的教训极为惨痛和深刻。
邓小平同志在回答外国记者如何避免类似“文革”那样的错误时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