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比方,列数字,举例子,引资料,作比较的定义如下所示:
1.打比方指的是通过比喻的修辞方法来说明事物特征的一种方法,是利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的形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的说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2.列数字也叫列数据,从数量上说明事物特征或事理的方法,使语句更准确,更科学,更具体,更具说服力。数字要准确无误,估计数字要有可靠根据。注意事项列举时间年代不属于列数字。
3.举例子是通过列举有代表性的、恰当的事例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是为了说明事物的情况或事理。从道理上讲,人们不太理解,这就需要举些既通俗易懂又有代表性的例子来加以说明,使欲描写的事物更清晰。
4.引资料是在说明文字中通过引用一些固有的资料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
5.作比较是说明文中将两种类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等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 ,作用是突出强调事物的某种特征。
在作比较的时候可以是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可以对事物进行“横比”,也可以对事物进行“纵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