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团组织应当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增强时代感、实践性,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
团员应当按期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保留团籍的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提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各级团干部应当编入团的一个支部,参加所在团支部或者团小组的组织生活。
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团员教育评议一般与年度团籍注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的荣誉激励等工作统筹开展,每年进行1次。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团员进行评议。团支部综合评议情况和团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评优等次作为团的荣誉激励的重要依据。
团支部的作用:
1、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是一个培养青年的教育性组织,因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团支部的首要任务。
2、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