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37号令及31号文中,“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拆工程”,中的设备关键词:指被吊装的设备,当被吊装的设备起重量达到300kn及以上规模时,起重设备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通过方案专家论证?
被吊装的起重设备起重量达到300kn:是被吊装的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还是被吊装的起重设备的零部件安装过程中的最大安装重量超300KN?
看下设备、部件和零件的定义就能有清楚的认识了
设备的定义:指可供企业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部件的定义:设备的一部分,具备独立的功能,较大的实物形态或设备项下较完整的系统功能执行装置等。
零件的定义:设备及部件的组成个体,实物形态较小且不具备系统功能。
某些情况下,部件和零件的界限很模糊。
简言之:设备=部件+部件+零件;部件=零件+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