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局在收到投诉后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和后续监管等环节。
一、投诉受理与初步核实
市场监督局在收到投诉后,会立即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这包括确认投诉者的身份、投诉事项的真实性、投诉对象的准确性等。同时,会向投诉者了解详细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二、立案调查与取证
经过初步核实,如果认为投诉事项涉及违法行为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市场监督局会立案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会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
三、处理决定与行政处罚
在调查结束后,市场监督局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如果确认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同时,会告知投诉者处理结果,并公开处理情况,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后续监管与预防
处理完投诉后,市场监督局还会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会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
综上所述:
市场监督局在收到投诉后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和后续监管等环节。通过这些措施,市场监督局能够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的争议事项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在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四)其他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依法处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