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6月9日李鸿章与巴德诺在《中法新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上签字画押之后,清朝承认越南为法国的殖民地,中法战争宣告结束。世人因此约丧权辱国,且签订于清军作战获胜之时,故称中法战争的结果为“法国不胜而胜,吾国不败而败”。并且在以后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说法不绝于耳,普遍为人们所接受。
然而一些学者也认为,用“法国不胜而胜,吾国不败而败”来总结中法战争的结局是不贴切的,中国在这场战争中并没有太大的失败,或者说中国压根就没有失败,甚至还可以说中国胜利了。说中国失败不大的理由是,《中法新约》虽不平等,但与其前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其后甲午战争所订的条约相比,中国的损失要小得多,以并不太大的损失结束一次中外冲突,在外交上是一次不大的失败。
另有学者评价说:“综合陆、海两线实际,乘胜即收是一项有利有理有节的决定。军机处发寄两广总督张之洞的电旨中说:“现桂(军)甫复谅(山),法即据澎(湖),冯(子材)、王(德榜)若不乘胜即收,不惟全局败坏,且孤军深入,战事亦无把握;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有;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彼时和战两难,更将何以为计?”这些出自实情的话语,说明清廷及时把握战机、以战促和,顾及全局的隐衷。”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法国虽经这场战争实现了它把越南变成“保护国”的目的,但并未获得清政府的战争赔款、割地抵押。另一方面,这场战争使号称“世界第二”的法国的国际声誉一落千丈,而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声誉却得到提高。所以,这场战争是双方均有得失的战争:中国没有失败,法国也没有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