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证明自己名下无房
1、证明自己名下无房是由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开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到本地房管局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无房证明如何办理
1、办理交易递件;
2、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
3、提交无房证明到房管局办税窗口;
4、房管局出具区域没房证明查册;
5、出具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