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望厦条约内容:
一、嗣后大清与大合众国及两国民人,无论在何地方,均应互相友爱,真诚和好,共保万万年太平无事。
二、合众国来中国贸易之民人所纳出口、入口货物之税饷,俱照现定例册,不得多于各国。一切规费全行革除,如有海关胥役需索,中国照例治罪。倘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用昭平允。
三、嗣后合众国民人,俱淮其挚带家眷,赴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共五港口居住贸易,其五港口之船只,装载货物,互相往来,俱听其便;但五港口外,不得有一船驶入别港,擅自游弋,又不得与沿海奸民,私相交易;如有违犯此条禁令者,应按现定条例,将船只、货物俱归中国入官。
四、合众国民人既准赴五港口贸易,应须各设领事等官管理本国民人事宜;中国地方官应加款接;遇有交涉事件,或公文往来,或会晤面商,务须两得其平。
五、合众国民人,间有在船上,不安本分,离船逃走,至内地避匿者,中国地方官即派役拿送领事等官治罪。若有中国犯法民人逃至合众国人寓馆及商船潜匿者,中国地方官查出,即行文领事等官捉拿送回,均不得稍有庇匿。至合众国商民、水手人等,均归领事等官随时稽查约束。倘两国人有倚强滋事,轻用火器伤人,致酿斗杀重案,两国官员均应执法严办,不得稍有偏徇,致令众心不服。
六、嗣役中国大臣与合众国大臣公文往来,应照平行之礼,用“照会”字样。领事等官与中国地方官公文往来,亦用“照会”字样。申报大宪,用“申陈”字样。若平民禀报官宪,仍用“禀呈”字样。均不得欺藐不恭,有伤公谊。至两国均不得互相征索礼物。
七、合众国日后若有国书递达中国朝廷者,应由中国办理外国事务之钦差大臣,或两广、闽浙、两江总督等大臣将原书代奏。
八、嗣后合众国如有兵船巡查贸易至中国各港口者,其兵船之水师提督及水师大员与中国该处港口之文武大宪均以平行之礼相待,以示和好之谊;该船如有采卖食物、汲取淡水等项,中国均不得禁阻,如或兵船损坏,亦准修补。
九、合众国民人凡有擅自向别处不开关之港口私行贸易及走私漏税,或携带鸦片及别项违禁货物至中国者,听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治罪,合众国官民均不得稍有袒护;若别国船只冒合众国旗号做不法贸易者,合众国自应设法禁止。
十、和约一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又和约既经批准后,两国官民人等均应恪遵;至合众国中各国均不得遗员到来,另有异议。
《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7月3日,美国专使顾盛与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中美望厦条约》。这是美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在中英《南京条约》签订的时候,清政府也被迫赔偿美国烟贩近25万元。美国政府看到英国从不平等条约中获得如此多的好处,就派专使顾盛,于1844年到中国要求订约。顾盛还带了四艘战舰,闯进虎门,驶抵黄埔,以武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