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通知(粤发〔2024〕6号),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的机构编制方案如下:
一、任务分配
城建规划信息中心承担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档案管理,包括收集、保存和查询工作。
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城镇体系规划等重要规划的技术跟踪和落实,包括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核。
二、保留单位及其职责
清远市村镇规划报建所:负责各镇集镇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监督,法律宣传等,编制事业编制12名。
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研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提供技术咨询,编制事业编制7名。
城建规划信息中心:负责规划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档案管理,事业编制8名。
城乡规划设计院:负责规划编制、设计和相关咨询服务,事业编制52名。
勘察测绘院:提供城乡规划所需的测绘支持和基础研究,事业编制15名。
三、撤销单位
清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撤销,相关编制收回。
四、注意事项
涉及法人登记调整需按相关法规办理。
自建市以来的机构编制变动以本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