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标准》为音乐教学设置了三个不同维度的目标,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一)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2、 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生学习的愿望;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二) 过程与方法目标
音乐本身的表现性、实践性、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音乐课程音乐课程的“过程与方法”目标。因为只有通过亲身经历与体验这一过程,才能独立地获得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才能通过模仿逐步积累感性经验,在研究与创造活动中,在与他人的共同合作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学习,并感受学习音乐过程中的快乐,从而培养学生终身学音乐、会学音乐的兴趣与兴趣与习惯。过程与方目标为: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三) 知识与技能目标
音乐知识与技能对于音乐学习无疑是必要地,关键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获取知识和技能。有人说“教人真理的教师不是好教师,教人发现真理的教师才是好教师”音乐教师应在正确地教育观念指导下,引导学生学好音乐知识与技能,使学生的情感态度、方法能力与知识技能,使学生的情感态度、方法能力与知识技能共同成长。在《课标》中,知识与技能目标有下列几点;
1、 音乐基础知识;
2、 音乐基本技能;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4、 音乐与相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