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单证册,作为货物通关文件和进口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担保凭证,在货物暂准进口时起到关键作用。当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未按规定复出口,如被卖出、赠与、盗窃或因其他原因需缴纳进口税费时,ATA单证册担保商会承担向进口国海关缴纳税款的责任。为了确保这一责任的履行,申请人需向签证机构提供进口税费的担保。担保形式多样,包括押金、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以及中国贸促会认可的书面保证等。
担保金额通常为货物进口税总额的110%,旨在覆盖可能产生的税款及其利息。担保期限最长可达ATA单证册签发之日起33个日历月,为货物暂准进口提供充分的缓冲时间。通过这一制度设计,确保了进口货物的合规性,同时也为ATA单证册担保商会提供了明确的责任范围和履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