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的定义在决定一个人是否被诊断为精神病以及依据这样的诊断决定对病人采取何种治疗方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正常行为与不正常行为之间的界限并不明确。所有行为都处在一个连续体上,正常行为与不正常行为各执一端,所有行为都能在这个连续体上找到一个相应的点。而一个人的行为到底位于哪一点通常是由精神健康专家作出判断的。为了作出这样的判断,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和其他心理治疗师通常会运用以下标准:
1、行为的怪异性. 这是一种主观判断,是依据行为发生的情境来判断的。例如你在外面给草地浇水,这没什么奇怪的。但如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你还去浇水,这就很奇怪了。
2、行为的持续性. 一个人偶尔表现出一些不正常的行为时并不说明他有精神病,除非这些怪异的、反社会的或障碍性的行为多次发生并持续很长时间。
3、社会异常. 这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明显偏离了社会的期望或规范。例如幻视或幻听就可以作为精神病的表现。
4、主观的苦恼. 通常我们都能意识到自己的心理困扰以及这些困扰给我们造成的痛苦。例如有的人很害怕狭小的空间,以致不敢乘电梯。有的人无法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他们内心里是很苦恼的,但他们通常不想让精神健康专家指出他们正处在心理痛苦之中。这样的主观苦恼通常有助于精神健康专家作出心理诊断。
5、心理障碍. 当一个人由于心理困扰而对生活感到不满意时,就会被认为具有心理障碍。例如一个人很害怕失败,以致在生活中不敢尝试任何新的努力,这就是心理障碍的一个表现。
6、对功能的影响. 这是作出心理诊断的底线:有问题的行为对一个人的生活能力造成了不良影响。一个行为可以是怪异的,也持续很长时间,但只要它没有损害你的生活能力,就不认为是一种病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