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不二情书》里,汤唯邂逅的诗人说:你不觉得这种云中谁寄锦书来的等待很美好吗?
汤唯说:你,会不会一直写信给什么人?
诗人说:年轻的时候会,现在不了。
汤唯说:好。
01
如果说在如今这个音书没落,美好的等待不复存在的年代,写信是仅存于人们记忆中值得缅怀的一件事,毕竟它曾经寄托过许多人不可言说的深情。那么,小时候的我对于写信这件事可谓是唯恐避之而不及,咱们能动手,就别BB,能BB,千万别写信!
我这么说,恐怕要引起误会,说的好像全班女生都以给我写信这种方式来练习写作水平一样,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魅力啊?
咳咳,答案是肯定的,我这个人呢,觉得魅力是只有一点点,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那我们就从魅力说起,我小时候觉得最能诠释魅力这个词的人是小丁哥哥,在其他小朋友,包括我课余时间都在关心校门口的店里新进了什么零食,俄罗斯方块如何打出最高分,今晚《水月洞天》第几集童式一族会和尹仲决一死战的时候,小丁哥哥已经把目光放在了香烟,女孩和写给女孩的信上了。
女孩叫依婉,是他的女朋友,已经升入初一,小丁哥哥是因为留级才和我们一起读的五年级,刚开学的那几天,他忧心忡忡,我常常能看到他坐在麦田旁的秸秆堆上,点上一根烟,充当着麦田里的守望者,负责守望初中校区里那个心爱的女孩,其实只隔了两亩地的距离,这也足以让五年级的他体会到了望眼欲穿的滋味。
我问小丁哥哥是不是因为成绩太差,所以被留级了。
小丁哥哥说,你懂个P,我是一个终将要做大事的人,得有自己的势力,有势力的人说话才算数,而有势力的前提得有兄弟,电影《古惑仔》看过没?就像陈浩南身边有山鸡一样,在原来的班上,头儿太多了,我说话算不得数,所以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我自愿留级的。
我小时候有一股呆呆的劲头,主要集中体现在别人说的任何话我都深以为然地点个赞,小丁哥哥年长我两岁,身宽体胖的,孔武有力,又有想法,曾经一定获得过很多的赞,真是个有魅力的人啊,令人折服。何况我第一次被人称呼为兄弟,兴奋地手足无措,接下来好多天,我看谁都热血贲张的,恨不得上去捶他几拳,然后抱拳道,兄弟,咱们江湖再见。
他就这样笼络了我的心,觉得认识他这么一个人,我一定也会跟着一起发光发亮的。
可后来,问题在于小丁哥哥对依婉思念成狂。
一个再刚毅的男子,内心要有所牵挂,总是会变得优柔寡断患得患失起来,所以他的光亮如一颗小星星一闪即灭,灭了再闪,弱地我想哭。
他的儿女情长让我对势力的扩充看不到一点希望。
02
入秋的时候,小丁哥哥望着学校里落下的梧桐叶,若有所思,这些落叶有如落在牛顿头上的苹果之功效,让他醍醐灌顶,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于是他不再做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开始给依婉写信。
准确地说,大部分情况下,他仅仅是用目光扫一下信而已,他说我的文学造诣很高,所以真正负责给依婉写信的人是我。
妈蛋的,五年级,我勉强认得五百个生字,你从哪方面看出我的文学造诣的?
即便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作为兄弟,我还是硬着头皮写了。
当时我手上仅有的素材只有语文课本和一本唐诗三百首。
写信的第一阶段,我开始改编古诗词,那时候,我们都比较穷,每个星期的零花钱得计划着用,于是我想到了第一封信的中心思想。
我先写一首纳兰性德的《长相思》,山一程,水一程,心向吾婉不放行,夜深更思卿。风一更,雪一更,烟尽心散抽不成,不买烟,省钱!
再写一首白居易的《草》,依依爱洗澡,一洗一个钟,柴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去澡堂,省钱!
最后写李白的《独坐敬亭山》,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唯有丁丁婉。丁丁和婉婉,不去敬亭山,不去旅游,省钱!
小丁哥哥送去这封信后没几天就收到了依婉回信和夹在信中的十块钱,依婉简直欢乐得不行,直夸小丁哥哥饱读诗书,才华横溢。还说,我读初中了,生活费比你多,这十块钱,接济你,给你买信纸,记得每周给我写一封信哦。
小丁哥哥得到依婉的首肯,得意地脚下生风,跑来转达了依婉的嘱咐。
一方面通过这几封信,我觉得我的文学造诣有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另一方面,一想到每周要写一封信,我就万念俱灰。
在我穷尽毕生之所学改完大部分的诗词之后,开始写第二阶段的创作。
我写了一首散文诗叫《神奇的你》,大意是:
没有一滴浓郁的墨汁,能像你的眼眸的颜色,带我们去凌晨两点的夜晚。
没有一匹飒沓的骏马,能像你的卓越的风姿,带我们去浩瀚无垠的天地。
即便你自此碌碌一生,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我去往你的生命中的步伐。
多么神奇的你。
在我心里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像一首诗。
带我去领略人世间平凡的真谛。
平凡是我,真谛是你。
当我完成第二阶段的创作时,我觉得我的文学造诣已经从春笋状态开始拔节成竹子了,自信心无比膨胀,足已撑破课桌间的一席之地,撑破这局促的教室,甚至可以去填雅鲁藏布大峡谷了,就是四年级语文课本里——世界上那条最长最深的大峡谷。
03
那时候,我们寄居在学校旁边的叔叔家里,两层的楼房,隔了七八间房间,每个房间住十个小朋友,还有一个大院子,某种意义上算是住校生。
小丁哥哥是个爱搞事的boy,时常等叔叔查完房,就带着我从后院的围墙翻到学校里。
我们只是从一个小的牢笼翻到一个大一点的牢笼而已,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在闲逛,从一个教室翻进另外一个教室,偷偷地翻女孩子的课桌,运气好的时候能翻到女孩子写的日记,看到女孩子与众不同的小心思,我们时而惊呼,时而笑地满地打滚。
经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比怀念那段时光,就像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夏雨配各种钥匙去开每一个陌生的房门。我们会重新收纳好翻乱的课桌,并不干什么顶天的坏事,我相信这是注定的一种相逢和见证,女孩子的心事,总是让人充满期待的。
我们累了就躺在乒乓球桌上看漫天的星星。
有一晚,小丁哥哥在教室泡了两桶泡面,递给我一桶说:我马子看了你的信,十分满意,这是请你吃的。
我的文学造诣给我带了直观的报酬,我很开心,迫不及待地去享受大餐,小丁哥哥又递过来一支烟说:面还没泡好,先抽一根烟吧。
我接过烟,学着小丁哥哥的姿势躺在乒乓球桌上吧啦抽起来,学艺不精,妈蛋的,烟灰全掉老子眼里了,疼死了。
小丁哥哥一边帮我吹眼睛,一边说:傻,你得不时的弹烟灰,我马子都比你聪明。
我问小丁哥哥:你为什么管依婉姐叫马子啊?
问完这一句我在心里模仿着小丁哥哥口气,抢先回答自己,你懂个P。
果不其然,小丁哥哥说:你懂个P,电影《古惑仔》看过没?
我说:你上次跟我说了一次,我就看了,好好看,看得人热血沸腾的,如果不是我妈妈喊我回家做作业,我肯定在家里拿两把菜刀就跟你上街砍人去了。
小丁哥哥说:砍什么砍,无知。我说的是爱情,爱情你懂吗?电影里小结巴被骗去拍脱衣服的戏时,陈浩南淡淡地说了一句,她是我马子,谁敢动她!我靠,你知道吗,那气度,他就是我的偶像,你们只看到他的打打杀杀,我却看到了他的爱。
我问:什么是爱情?
小丁哥哥说:算了,就知道你不懂。
那晚的夜空中的明月格外好看,光洁明亮,但是和十三岁的小丁哥哥说到爱情两个字时的眼神相比,还是逊色了一些。
而澄澈无知的我,不能体会到其中一二,只好埋头猛吃面,心里想着,我什么时候抽烟的姿势有小丁哥哥一半的帅,还能天天吃着这么好吃的泡面,也跟别人谈一谈什么是爱情就好了。
没想到,十几年后,抽烟我没学会,泡面倒是天天吃,而且明白了,吃着泡面的人是没有女朋友的。
04
很快,我和小丁哥哥升上了初一。
开学的那天上午,我挤在人群中交报名费,我比同级的小朋友小两岁,个子不高,力气又小,硬是挤不进去,索性放弃了,还是找小丁哥哥打台球去吧,中午我再来。我低估了其他人的智商,因为大家都是这么想的,等我回来时,在办公室杵着的小朋友更多了,上午那个拿着一块大冰坨似的橙子冰水的小朋友,这会儿已经都快焐化完了。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学着小丁哥哥,偶然想想新的思路,我假装迷路,跑到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喊:有人吗,交报名费!
主任接待了我,让写好报名资料,最后他用一口流利的乡村普通话和睦地问我:带钱了吗,小朋友。
那会儿,我鬼使神差地听成了,带烟了吗?小朋友。
我想起上午,小丁哥哥塞给我一包烟,让我替他保管,于是欣然掏出:有有有!
天地良心啊,我那时候认为初中生抽烟是很普遍的一件事,就好比高中时代的我们单纯的认为,大学的草地上遍地生长着女朋友,出宿舍门就能邂逅一段爱情一样。
那一瞬间空气都凝固了,尴尬至极,见主任迟迟不接并且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我还追问一句:那个,老师,您不抽吗?
说这么一件事,其实和写信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为我初二的转学埋下了伏笔。
初一的时候,我继续替小丁哥哥给依婉写信,属于我第三阶段的创作了,这一阶段我已经对写信深恶痛绝,毫无才华可言,一方面这会儿小丁哥哥和依婉天天见面,我写信的内容比较贴合实际生活,少了一些风月心情,另外一方面,我也江郎才尽,仅有的素材被我写完了。
好在,半年后,小丁哥哥让我替他写最后一封分手信,我如释负重的同时也疑惑不解,好端端的怎么就要分手呢,那天在桌球室,我问及缘由。
小丁哥哥点了一根烟,把烟放在球台上,一边挥动台球杆一边说:我曾经想过,依婉会遭遇什么重大的生死挫折,就像小结巴,被人绑架之类的事,而我就有机会拯救她于水火之间,大吼一声,我是她马子,不,她马子是我,不对......总之,就是陈浩南那种感觉,我愿意为她牺牲掉我,你要明白,这种爱情的感觉对我是多么的重要。
我迎合着说:看来,你真的好爱依婉姐啊。
小丁哥哥不屑地说:那个成语怎么说来着,波折横生,对,我要说的就是波折横生,这样的一生才精彩,而她太......
我知道小丁哥哥这时候需要一种贬义词与波折横山做对应,我想了半年也只想到一个中性词,我说:你想说是安分对吧。
小丁哥哥思索了一下说:差不多是这样。去年,我去她家里,她爸妈不在家,我把她推倒在床上,亲她,又摸她,但是她推开了我,竟要起身去帮她妈妈择菜,说是她妈妈出门前吩咐的。择菜,我靠!!!我的马子怎么可以做这么安分的事情,在那一刻,我对她就兴趣索然了。
我当时无法理解小丁哥哥超前的爱情念,我把兴趣放在了他推倒依婉姐之后的事上,我问:摸女孩子是什么感觉呀?
小丁哥哥夹着烟在我眼前比划道:
男孩的身体呢,就是卷烟草的这一部分,粗糙的很,而女孩的身体就是烟蒂,柔润光滑,可以吻在嘴里的,明白了吧。
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这个比喻是我今后十多年来,听到的,针对女孩子身体最浪漫的比喻。
我接着问:你们还干什么了?
小丁哥哥说:摸她胸。
我惊讶道:是不是很特别?
小丁哥哥扔过来一个台球,白色的那一只说,自己摸摸看。
我:......
分手信我写得直截了当,毫无挽回的余地。
曾经在一起说的话越深情,分手后说的话就越绝情,怎么可以这样呢,而偏偏都是出于我的笔端。
我突然觉得,写信这种事情,非常没有意思,以后再也不写了。
06
初一下半年,我遇到了丹晓,我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和她通信长达半年。
其实,初中的时候,我喜欢过很多的人,这世界上许多女孩这辈子估计都不会知道,我曾经喜欢过她们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我说的这种喜欢要区分开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欲,不属于情爱的范畴,因为高中毕业之前我连女孩的小手都没拉过,更遑论初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段时间,我和小丁哥哥痴迷于打牌,夜深人静后,悄悄爬起来一边打牌一边聊心事,男人之间聊的,无外乎就是游戏和女孩。
小丁哥哥问我:楚辽,你觉得我们年级哪个女孩漂亮?
我扳着手指数到:这个很难说的,比如周丹,汪红霞,倪倩......都很漂亮啊。
那天,我列举了十几个人的名字,其中有丹晓。
第二天,传到班级里成了——我默默暗恋着年级里十几个姑娘。
我哭笑不得,真被他们的理解能力给惊艳到了。
不久后的一个夜晚,我无所事事,闲逛在操场,隔壁班的一个姑娘送来一封信并且向我投来意涵难测的笑容。
信是折成爱心状的,我拆了好几分钟没拆开,最后撕了,然后再拼凑起来,信上说,听说你喜欢我,如果是的,请给我回信。丹晓。
我的第一反应是,妈蛋的,是哪个小八婆以讹传讹,到处造谣的。
从那天以后,我取了一个笔名叫新一(因为十分喜欢《名侦探柯南》)和她通信,她是第一个给我写信的女孩子,所以我很珍惜这些信件,要说珍惜程度,和童话大王郑渊洁有得一拼吧。
新闻上说,童话大王郑渊洁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口气在北京买了10套房子,只是为了给小读者们装信,现在这些房子都变成学区房,翻了几十倍。
我身上可没那么多钱,只够买一个新箱子,我把厚厚一打信压在箱子底部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弹幕:谁说以后再也不写信了?)
我:好吧,那纠正一下,我再也不替别人写了。
运动会的时候,丹晓写信给我,画了几幅简笔画鼓励我,内容是一个帅气逼人的小娃(说我呢)展开双臂一路冲刺到终点。
我当时挺生气的,我觉得她把我画在终点,无形地给了我压力,甚至觉得这是一种讽刺而导致我想放弃参加比赛了。
我报复性地回了她一封信,信里的内容,全是用拼音写的,你丫的,慢慢翻译去吧,哈哈哈。
之后,她的回信也都变成了拼音,这让我们的通信周期从一周三封信变成一周一封,因为读懂一封信实在是太难了。
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一般,终归是太年轻了。我全然不知一个女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不过,也正是丹晓和我通信的那段日子让我消释了替小丁哥哥写信留下的阴影,让我有了一丝云中谁寄锦书来的美好。
07
初二的时候,由于打牌被抓到的次数多了,被学校通报批评了好多次,我觉得这和我开学时的递烟事件有不可磨灭的关系。被抓的时候,大家都迅速地倒下装睡着,凭什么每次就逮我,就逮我,不知道雨露均沾吗?
我很绝望,更绝望的是,爸爸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当全校师生面前把我揍了一顿。
丹晓写信安慰我,我严厉地问她,这是不是又在讽刺我?这里的严厉主要体现在我写字时用的力度,用力过猛,力透纸背。
哎,我当时那颗敏感的心啊,我都不好意思继续写下去了。
你别想太多,只是关心而已。丹晓很委屈地回我。
我说:要你管,下半年我就转校去市区了,也许不会再见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我和丹晓是真的十多年未再见面。
也许不会再见了,风轻云淡的一句话,年少的我们不懂告别,而轻易地说出这个概念,却浑然不知,告别一定要用力一点,多说一句,说不定就成了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
我也能够理解年少的我们,那时候,我们觉得,离别是为了遇上新的人,遇上那些注定要相遇的人,所以这份欣喜足以抵消离开旧人的悲伤。
可是,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为什么依旧痛心,这是多么不能用言语所表达。
08
让我没想到的是,初二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考了年纪第三名,为了中考升学率,教导主任不肯放我走,和我爸爸商量的过程中提议道:要不给您家孩子取消掉处分,怎么样?
爸爸拒绝了,坚持给我转校,转校前,还给学校捐了两千块钱作为运动会的资金。
转眼间,一位用遵章守纪,德行操守来要求学生的师长形象在我年幼的心里轰然倒塌了。
大人们,你们活得真复杂且糟糕。
09
我升上高中后,丹晓给我写过一封信,我收到了,但是,再没了提笔写信的勇气,所以一直没有回复。
十多年后的今天,再想起小丁哥哥和丹晓,就像是在读一本支离破碎的小说,故事都散落在每一封已经泛黄的书信里,你拼命的找寻,也找不回曾经写下的一字一句。
因为,信件已经全部遗失。
那天,我妈妈收拾我房间的时候发现了丹晓写给我的信,我羞愧难当地到处找角落藏,藏来藏去,最后,自己也找不到了,就像那段岁月,我几乎快要想不起来了,所以对于丹晓的故事,我写的篇幅远远少于小丁哥哥。
10
最后,十多年后的今天,我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想把它告诉曾经的小丁哥哥。
起初,我和你一样。
觉得当你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会希望她今后有波折横生的一生,你才有机会做她的英雄,成为小哑巴的陈浩南,成为紫霞仙子的孙悟空,博得为她牺牲掉的情分,救她于水火。
最后,我发现并不是这样的。
我觉得当你很爱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是不愿意成为替小哑巴挨砍刀的陈浩南,也不愿意成为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紫霞的孙悟空,因为你真心希望她远离世间所有的嘈杂与暗算,一世静好。
如果有幸,我只愿做她身边的平凡人,一起养一只狗,如若不幸,那就做一只狗,成全她找到那个平凡人。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