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应按照报到证上显示的接收单位要求准备材料。如果毕业生回原籍报到,通常所需携带的资料包括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如果去非生源地就业,除了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与当地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报到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北京市教委签发,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供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则需放入毕业生档案中。
报到证不仅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的凭证,其用途还包括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亦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此外,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时,报到证也是重要凭证。同时,报到证还能作为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依据,更是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