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
(一)含义:
v. 要;想要;通缉
n. 缺乏;贫穷;需求品
(二)形式:
形容词: wantless
名词: wanter
过去式: wanted
过去分词: wanted
现在分词: wanting
第三人称单数:wants
(三)用法:
(1)v. (动词)
want的基本意思是“想”“要”,指人希望、愿意或决心做某事或获得某物,是日常用语,强调主观愿望。引申可表示“缺少”“缺乏”“不够”“差”“没有”“应该”等。
want既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可接名词、代词、动词不定式、动名词作宾语,也可接以形容词、现在分词、过去分词、动词不定式、介词短语、副词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want可接由that引起的宾语从句,表示“请求,命令,建议”等,主要用于美式英语中。
want作“需要”解时,可接被动形式的动词不定式或主动形式的动名词。
want用于过去完成时,表示“未达到本来的愿望”。
want一般不用于进行体,但表示语气婉转时可用现在进行时或过去进行时。
want用作不及物动词时,多与介词for或in连用。
want可用一般时表示将来,一般不与be going to连用。
want是表示思想状态的动词,不可用于被动结构。
在口语中,可用want to代替should。
(2)n. (名词)
want用作名词时意思是“缺乏,不足”,是抽象名词,不可数,引申作“需要的东西,想往的东西”时,是可数名词,常用复数形式。
want有时可作“贫穷”解。
for want of和from (the) want of在句中均可用作原因状语,但前者多用于主语指人的句子,说明理由; 而后者多用于主语指事物的句子,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