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
成都赛区组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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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简称“华杯赛”)健康、有序、持久地向前发展,第十二届“华杯赛”成都赛区组委会按照第十二届“华杯赛”组委会组织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组织工作方案。
一、宗旨
在青少年中弘扬华罗庚教授的爱国主义精神,学习华罗庚教授勤奋学习、献身科学的优秀品质;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提高数学素质、开发智力、培养人才。
二、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成都市青少宫
2、 协办单位:各区(市)县教育局教研室、青少年宫。
三、参赛原则
“华杯赛”一贯坚持自愿参赛的原则。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必须承认“华杯赛”宗旨,遵守华杯赛章程,按照“华杯赛”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积极配合、支持“华杯赛”办公室工作。各区(市)由教育局教研室或青少年宫一个单位统一组织比赛,不接受个人和个体单位的协办申请。
四、赛程
本届“华杯赛”设初赛、决赛、总决赛。
1、 初赛。
资格:小学高年级学生。
形式:采取由各协办单位组织报名、比赛和阅卷的办法。各协办单位于比赛当天到成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领取试卷、答案和评卷参考标准。
报名:学生交初赛报名费5元。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3月15日。各协办单位3月20日前将初赛人数上报成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时间: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4:00~5:00。
2、 决赛。
资格:从参赛选手中选拔12%的优胜者进入决赛。
形式:决赛采取由各协办单位组织报名、比赛和阅卷的办法。比赛当天由成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派人员将试卷、答案和评卷参考标准于考前送到各协办单位。
报名:学生需交5元决赛报名费。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4月10日。
时间:2007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3、总决赛。
资格: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经集中培训选出四人代表成都市参加小学组总决赛。
形式:由成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获得“一等奖”选手进行培训、选拔、组队参赛,费用自理。
时间:2007年7月16日至20日。
五、奖励
1、设学生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辅导员奖”;获得决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比例为本市参加决赛人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为参赛人数的6%,二等奖为参加决赛人数12%,三等奖为参加决赛人数的18%。
2、获决赛一、二、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教练员奖”,获得决赛三等奖选手的基层辅导教师荣获“优秀辅导员奖”,由全国“华杯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3、各协办单位于决赛后两周内将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名单、试卷、联系方式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到成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4、成都赛区组委会将各协办单位报来的获奖情况上报全国“华杯赛”组委会办公室,经审批后由“华杯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5、获奖证书需获奖者个人交纳成本费。
六、相关规定和要求
1、各协办单位做到本区在初、决赛阶段同一考场安排、统一试卷批判、统一选拔标准,并对“华杯赛”初、决赛试卷的开封及考试等阶段的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内时间启封试卷,并要求2人以上人员在场。如发现泄密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2、各协办单位在组织“华杯赛”的整个赛事中,切记和贯彻“华杯赛”的宗旨,维护“华杯赛”的荣誉,遵守“华杯赛”的纪律,确保第十二届“华杯赛”各个阶段工作圆满成功!
七、为进一步做好“华杯赛”的竞赛和有关培训工作,建议使用组委会办公室发行的“华杯赛”系列教材和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