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函;司法部门;根据被调查人的经常居住地、邻里表现,犯罪行为对社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是否严重,是否同意在社区服刑等,作出具体证明材料
2 集体户居民基本情况核实证明;相关部门;户口登记在村(社区)集体户的居民基本情况证明。
3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民政、人社、司法、教育、残联、红十字等部门;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三无人员保障、特困求助、慈善救助、抚恤优待等;申请法律援助;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申请等
4 婚育情况证明;卫生计生部门;辖区居民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病残儿医学鉴定等;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等;计生奖励扶助、分娩补助等计划生育政策审核等;我市户籍居民流出或外地居民流入我市,其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了解或核对其婚育情况等。
5 居住证明;民政、公安、侨务等部门;居民在村(社区)居住证明(流动户口居民居住半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原则上不出具短期居住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等。
6 政审类证明(含思想品德鉴定);相关部门;居民入党、入团、入伍、公务员录用、教师录用、机要干部等政审。
7免费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证明(介绍信);卫生计生部门;放环、取环、流引产、结扎手术以及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的优生健康检查等;为辖区新市民(外地流入人口)免费享受国家和青岛市规定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出具相关证明。
8 学生社会实践证明;教育;学生寒暑假在社区参加社会实践证明。
9 监护人证明;残联;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简化责任担任监护人的,当事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出具同意证明。
10 无职业(无工作单位)证明;人社、司法;申请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社会保障等。
11 失地证明;人社;办理创业补贴,证明本村村民(居民)处于失地状态。
12 收养登记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民政、公安部门;收养登记、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13 农村地区户口分户(迁户、落户)证明;公安部门;农村地区户口分户,由村委会确认户内人员同意分户;户口迁入、迁出;办理落户手续等。
14 渔船买卖过户(渔船燃油补助)、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等相关证明;国土房管、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部门;办理渔船买卖、燃油补助、农村承包经营权变更、农民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公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等。
15 农村不动产权(房屋、宅基地、林地等)相关证明;;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不动产权的申请、审批、登记、权属边界,如保障房申请、宅基地审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自然资源等的所有权登记及契税缴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