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中国农业大学合唱团(以下简称合唱团),是由中国农业大学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自愿组织的群众业余文化团体。合唱团在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种歌咏活动,以文明健康、活泼向上的形式和内容自娱自乐,在普及的基础上,力求提高演唱的艺术水平。
二、团员
凡本校离退休和在职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并由本团团员二人介绍均可加入。非本校教职工申请加入者需经全体大会讨论同意。团员亦可按自己意愿申请离团。
三、权利和义务
所有团员军有权参加本团组织的各类演唱、联谊、演出、学习等活动,享受本团提供的演唱学习材料、在条件许可时由本团提供的演出服装等。团员有平等参与讨论团内活动计划的权利。
所有团员均有义务完成本团安排的演唱练习及演出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完成团里分配的其它任务。
四、活动时间
合唱团以自娱自乐、学习演唱为主要活动方式,根据需要和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的安排,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演唱和演出活动。合唱团在一般情况下每周活动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时间。
五、组织机构
合唱团由团长、副团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合唱团的日常工作,委员会经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合唱团可根据需要临时聘请音乐指导。合唱团下设女高、女低、男高、男低声部及乐器组。各声部推选一人负责和本部团员的联系,组织平时的练习等。
六、经费
合唱团经费除团员交纳的会费外,将向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申请活动经费,积极向校内各界寻求赞助。经费由委员会专人管理,定期向团员大会报告情况。
七、奖惩
合唱团以常年坚持演唱或为本团的演唱活动做出贡献的团员,在年终时给予适当奖励(办法另订)。对无故缺席半年(三个月)以上者,以自动离团处理。
八、本章程经团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1996年6月5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