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广告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广告制作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一种是广告发布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技术开发、服务等所作出的合同。
一、广告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广告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广告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广告制作合同,另一种是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制作合同一般被归类为承揽合同,而广告发布合同一般被认定属于委托代理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
(二) 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技术咨询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
(四) 技术服务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
三、广告合同是什么意思?
广告合同是广告经营单位与广告刊户之间对刊登、播放、设置和张贴广告的时间、地点、次数、形式、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广告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双方意思必须一致。广告合同可表现为口头形式的,也可以表现为书面形式的,中国要求广告合同须是书面形式的(《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第12条)。
广告合同包括广告制作合同和广告宣传合同。光改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等合同,主要包括保密条款、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