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是国有企业。
电力工业部直接供应和管理的所有供电企业称为供电局。省电力工业局作为地方行政机构,具有行政职能,负责生产和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事业单位。电力体制改革前,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省级以下供电企业没有行政职能,只负责生产和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力局,县级供电企业全部称为供电局。
随着2002年的第一次电改,电网公司从“厂网分离”的环境下独立出来,以“网”为基,飞速扩张,承担着办电、计量、收费、客服等与我们息息相关业务。
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的今天人们依然习惯于将自己直接接触并进行办电业务对接的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下属供电公司称为“供电局”。当然可能的原因还有:南方电网公司地市级以下供电公司现在也还叫供电局,电改以后也存在过区域性的电业管理局如华北电管局等。
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以市为行政区划设立了电力局。市电力局隶属于网局或省电力局。电力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电力企业和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以及供电、农电和商业工作。
此外,还行使地方政府的电力管理职能,对管辖系统外的地方电厂和小水电站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电力局的主要职能类似于供电局。系统内电厂的电力生产和调度仍由上级局负责,但管辖系统内机组之间的关系由电业局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