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词常用于陈列、展览物品,导游及纪录片等,主要是根据选用的实物或照片等,对所介绍的人或事物做概括的或重点的介绍。说明书以及各种介绍性的文字如学校招生时用的专业介绍,旅游景点的风景名胜介绍,以及文物介绍等,也属于这一类,它们的写作特点和要求大体是相同的。
解说词的写作要求如下:
1、通俗化、口语化。解说词的接受对象很广泛,年龄、职业、文化程度都很不相同,因此要求写得通俗易懂;又因为解说词是要“说”的,所以还要尽量做到口语化。这就要求:
(1)尽量用规范的语言写,一般不要用方言土语。有些特定对象的解说词,如地区性的展览会等,也可以用方言写。
(2)选词造句要大众化,尽量少用冷僻的、专门的词语;要口语化,尽量不用文言文。
(3)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和生造的词语。解说词主要是讲、念给人听的,有些音同或音近而义不同的词语,如不注意便会使听者发生误解。例如“全不”与“全部”,“治癌”与“致癌”,“死人”与“使人”等,听上去差不多,而意思大不一样,在使用这些词时就应慎重,尽可能换一个说法,如把“全部”改成“全都”,“治癌”改成“治疗癌症”,这样效果就更好一些。
(4)群众中不常用的简称,尽可能不用。如“××市第一百货商店”,不要写成“市百一店”,“市人民政府”不要写成“市府”等。
2、及物扣题。解说词一般是配合实物或图片写的说明文字,因此,文字必须与实物一致。如介绍石林、溶洞时,就要紧扣石林、溶洞的形状、规模、特点、成因等,为了增加知识性和趣味性,也可以讲一些有关的传说和科学道理;但不要离开本题,去讲无关的其他内容。
3、简明扼要。解说词,一般都是对实物加以解说,所以,一般人看了实物能够理解的东西就不要多讲,而只要把观众不容易懂或可能产生疑问的地方以及需要引起观众特别注意的地方写出来就可以了。因此,文字要简明扼要,适可而止,不要唠叨个没完。
有一些解说词还要求有文采。如电影、幻灯等艺术性作品的解说词,要求像散文诗那样美,实际上属于文艺作品,这里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