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概述如下:
一、整合
将市人事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合并,统一归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更为综合的管理机构。
二、简化
取消和调整已被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工作流程。
三、转移
将境外就业管理职责转移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优化资源分配,提高管理效能。
四、强化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提升整体管理效率与协调能力。
五、聚焦
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确保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