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国家行政部门。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责任:
1、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2 、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3、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4 、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
5、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