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人: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住地址:联系方式:
合作人: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住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餐饮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店,位于,工商登记负责人为,经营范围为。乙方独自经营,甲方出资加盟,双方共同利用经验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投资约定
总投资为元,双方各自出资,甲占投资总额%,乙占投资总额%。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按比例负担。每月日前结算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结算。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15日内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他人可入伙,需双方同意,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未经同意退伙,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份额,成为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事务执行
甲方为负责人,权限包括对外业务、日常管理、产品购进、债务支付等。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经营决策,享有分配权、共同财产权、退伙权。维护财产统一,分担损失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特别约定
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相似或竞争项目。甲自签订日起以相同金额出资,形式为店铺经营开支,直至与乙方投资持平。
第九条合伙终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或事业完成无法继续时,合伙终止。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