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在古文中,“有以”一词的意思有哪些?
1. 有道理;有规律。例如:《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2. 有所作为。例如:《老子》:“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
3. 有什么。例如:《孟子•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4. 表示具有某种条件、原因等。例如:《史记•淮阴侯列传》:“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
问题二:“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 动词:
a. 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b. 做。《子路、曾、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c. 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
d.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缓饥请易璧。”
2. 介词:
a. 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b.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
c. 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d. 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3. 连词:
a. 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b. 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
c. 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d. 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e. 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
f. 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腊哪明。”
g. 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4. 副词:
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问题三:在古文中,“已”字的意思有哪些?
1. 停止。《诗•郑风•风雨》:“鸡鸣不已。”传:“已,止也。”
2. 同本义 [cease; stop]。例如:德音不已。
3. 完成,完毕。[finish] 例如:已,成也。
4. 治愈。[cure] 例如:已大风、挛l、瘘疠治愈大风、挛l、瘘、疠。
5. 已经 [already]。表示动作变化达到的程度。例如: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
6. 以前 [before]。例如:已先(从前;先前);已事(往事)
7. 罢了,算了 [well]。例如:已乎(算了)
8. 太 [too]。表示程度。例如: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9. 又 [also]。表示行为的频率。例如:周子居常云:“吾时月不见 黄叔度,则鄙吝之心已复生矣。”
10. 最终,终归 [finally]。例如: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
11. 已而,然后 [then; after that]。例如:庭中始为篱,已为墙。
问题四:古文中“以之为”有几种意思,分别是什么?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
1.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⑥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⑦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⑨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2. 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如: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⑤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⑥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⑦云之崔嵬。⑧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3. 作动词:往,到......去。例如: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③诸将请所之。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4. 这,此。例如: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5. 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6. 我。例如:①君将哀而生之乎?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7. 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8. 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