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一种狡猾的论证手段,常常通过各种策略混淆视听。首当其冲的便是含糊其词,诡辩者故意模糊论点,用双关语和模棱两可的表述来迎合不同解释,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算命者运用这种技巧以取信于人。
偷换概念和论题是诡辩者的惯用伎俩。他们可能通过改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利用多义词混淆视听,或模糊不同概念间的区别,甚至在论证中悄悄转移论题。偷换概念和论题往往相互交织,让论题的清晰性大打折扣。
虚假论据则是诡辩者的又一手段,他们捏造例证和错误原理来支持错误观点,无视论据的真实性。而循环论证则陷入了论据与论题互相依赖的恶性循环,无法得出确切结论。
诡辩者还可能利用个人品质进行评价,以人代论,或者单纯依赖权威的只言片语,而忽视了逻辑论证的重要性。人身攻击则以侮辱对手作为论证,缺乏实质内容。机械类比则是将性质截然不同的对象强行类比,得出的结论缺乏说服力。
最后,以偏概全,诡辩者用片面依据推断普遍性,这种做法混淆了特殊与普遍的关系,误导了人们的判断。总的来说,诡辩技巧五花八门,其目的是为了混淆事实,误导公众,应当警惕并避免这些不正当的论证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