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说的医保蓝本应当是基本医疗保险卡吧!!参加医保后,医保中心就会为你发放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医保IC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2.至于如何用IC卡看病,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3.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报销费用有具体规定;不应当包括生小孩的费用; 生小孩的费用适用于生育保险,这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参加了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时完全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
<<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