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又将房屋转让给丙方使用,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1日,现乙方中途再将房屋转租给丙方,丙方需向乙方支付房租转让费和转租费合计¥40000元。其中,丙方于20XX年8月3日向乙方支付定金¥20000元,余下¥20000元在乙方交房给丙方的20XX年8月6日,且改签合同成功后,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不得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与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乙方转让商铺给丙方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在协议中不得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将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甲乙双方违约,需向丙方支付全额租金¥40000元外,并偿还丙方违约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