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韵,又作压韵,是指在韵文的创作中,在某些句子的最后一个字,都使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或者平仄统一,使朗诵或咏唱时,产生铿锵和谐感。这些使用了同一 韵母字的地方,称为韵脚。
【释义】
诗词歌赋中,某些句子的末一字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使 音调和谐优美。
所谓押韵(也叫压韵、 叶韵),就是把相同 韵部的字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所谓韵部,就是将相同 韵母的字归纳到一类,这种类别即为韵部。
【规则】
古体诗押韵较为宽松,可以换韵,可以押邻韵。
近体诗押韵有较严格的规定,总结如下:【首句可押可不押,下句必押 平声韵】
律诗是二四六八句押韵, 绝句是二四句押韵,无论律诗还是绝句,首句均可以押韵或不押韵。例如:
寄扬州 韩绰判官 (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避忌】
1、忌重韵
即同一个 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
2、避免同义字相押
如一首诗中同时使用“花”、“葩”,“芳”、“香”等。
3、避免出韵
古人写诗多依官韵,而许多我们认为是同韵的字在官韵中被分别列入不同的韵部之中,如“冬”与“东”之类,如果在 同一首诗中相押,即为出韵。这主要是因为古今语音变化的原因,今天已没有必要再强调这一点了。
【近体诗】
我们以最简单的方法,来看看如何构成一首完整的近体诗。
基本句型“逢双必反”
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
五言律句的基本句型是: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如上面的“空山新雨后”,“明月松间照”。
七言律句的基本句型是:仄仄平平仄仄平或平平仄仄平平仄,如上面的“沙场烽火侵 胡月”,“ 海畔云山拥蓟城”。
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又与第四字相反,但是逢单却可反可不反,这是因为重音落在双数音节上,单数音节就相比而言显得不重要了。这就是所说的平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平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我们写诗的时候,很难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写绝句时也许还办得到,写八句乃至更长的律诗则几乎不可能。如何变通呢?那就要牺牲掉不太重要的单数字,而保住比较重要的双数字和最重要的最后一字。因此就有了这么一句口诀,叫作“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说第一、三、五(仅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灵活处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后一字的平仄则必须严格遵守。这个口诀不完全准确,在一些情况下一、三、五必须论,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在后面的“ 拗句”里我们会具体谈到。至于最后一字的平仄押韵则是
句脚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下句必押平声韵”。
除了第一联,其它各联的上句不能押韵,必须以仄声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韵,必须以平声收尾。首句可押可不押,押韵则平声收尾,不押韵则仄声收尾。(这是基本规律,实际上也有许多 仄韵诗)
句型平仄“对句相反,邻句相粘,首末相应”
律诗每一联为两句,同一联的上句与下句称为对句,上一联的下句与下一联的上句称为邻句。
对句相反:指同一联上下句平仄相反,如上句是平平仄仄平,下句为仄仄平平仄。
邻句相粘:指上一联的下句起句平仄,与下一联的上句起句平仄相同。如 山居秋暝第二联的下句天气晚来秋,是仄仄仄平平,仄仄起,则第三联的上句明月松间照,应也是仄仄起,所以是仄仄仄平平,但是因为句脚必须以仄声收,便变成了头粘脚不粘,是仄仄平平仄。
首末相应:首句平仄与末句平仄相同。如山居秋暝首句空山新雨后,平平仄仄仄,末句王孙自可留,平平仄仄仄。
符合了以上这四条基本规律,中规中矩,就是一首合格的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