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描述: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第三代毒品,指为逃避执法打击而对列管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或麻痹效果。如“笑气”就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由于毒理作用比传统毒品更强、难于管控、善于伪装,使得它已成为继海洛因、冰毒之后的第三代毒品,在欧美、俄罗斯、日本等国家滥用流行趋势明显。
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在DSM-4中,指一种适应不良的物质使用方式,特征是:
1、尽管认识到对身体有害仍使用。
2、已造成社交、职业、心理,或躯体问题或使之恶化,仍继续使用。
主要根据精神活性物质的药理特性,将之分为以下种类:
1、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酒精等。
2、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等。
3、致幻剂能改变意识状态或感知觉,如麦角酸二乙酰胺、仙人掌毒素等。
4、阿片类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如海洛因、吗啡、阿片、美沙酮、二氢唉托啡、哌替啶、丁丙诺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