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政策如下:
一、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二、公务员政审对父母要求有哪些?
一是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以及子女,加上配偶),二是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
第一类很好理解,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考生。由于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招录的时候一定会尽量避免有可能出现的以外情况。
第二条说的则是旁系亲属,例如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规定不近人情,但是规定就是规定,我们只能适应不可改变。所以,各位父母们平日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因为自己的过错,影响了孩子的仕途!
三、公务员政审如何调查父母情况
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关系的。对父母的政审相对是很轻松,只要你报考的不是安全局什么的,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你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做一个简单的调查。
以后如果要填写你的家庭状况,亲人要少写,只写直系亲属就足够了,不要什么叔叔伯伯都写上去,是自己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啦。如果你实在担心,那可以找一下你报考的职位的单位的电话,你的招考简章上面应该是有的,如果没有也可以在网上或者打电话找一下,应该不难。
四、公务员政审的形式
公务员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①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②函审、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公务员政审内容:
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公务员政审应准备哪些资料?
①个人自传
(1)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时间要具体)。
(2)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
(3)个人的成长经历及个人有哪些优点、特长等。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②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③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④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⑤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⑦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