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场镇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明代,当时它属于思州宣慰司、思南宣慰司以及思南府和思南县的管辖范围。到了民国3年,废除了府制,改为县治,大坝场隶属于思南县东南区。民国19年,行政区划调整,大坝场被划入第七区,随后在民国25年和26年,区划继续变化,大坝场经历了从7个联保到3个保,再到7个联保和3个保的调整过程。直到民国31年,联保被废除,大坝场成为四维乡,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解放前。
1949年,思南县划分为6个军事督导区,大坝场属于第五军事督导区,下辖四维、六合和沿绕3个乡。1950年,思南县设立7个区和19个乡镇,大坝场被设为第七区。同年,区级政府改为区公所,沿绕乡划归第六区。1955年,第七区正式定名为大坝场区,区公所设在大坝场街上。1962年,撤销管区,恢复区公所,设有多个公社管理委员会,直到1971年,部分公社进行了合并。1984年,社改乡,建立了9个乡,而大坝场镇的雏形则是在这一时期形成。
1992年,撤区建镇并乡的改革中,大坝场镇经历了大规模的村组合并,涉及多个原乡的村庄。大坝场镇由原来的29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以及216个村民小组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2007年和2024年,大坝场镇的村组再次进行调整,最终形成了现在的22个行政村、1个社区,以及144个村民小组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