醚类化合物、醇类、酮类、苯及其衍生物、二甲苯、丙酮、金属钠、黄磷、氧气、氢气、烷类等属于易燃物品。
苦味酸、硝基苯、火棉胶等硝基化合物,以及发烟硫酸、硝酸、盐酸、压缩气体瓶等属于易爆物品。
含有氰化物、砷化物、汞、铊、铍等化合物的物质,以及有机磷、有机腈、有毒生物制品等属于剧毒品。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包括:山物汽油、柴油、变压器油、机油、香蕉水、油漆类、电石、氧气、液化石油气、煤粉、木材以及各类化学危险品等。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贮存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灭火方法进行分类、分堆贮存。
2. 堆垛逗旅液时不得过高、过密,应保持适当的间距,确保通道和通风畅镇皮通。
3. 存放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