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KTV店铺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店铺基本情况:转让的KTV店铺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费及支付:上述店铺转让费共计元,乙方需在年月日前付清。乙方先于年月日支付元,剩余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交付商铺时的债务、欠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按时足额支付转让费。
第四条 特别约定:乙方若使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或营业执照登记人造成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日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直至付清。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争端,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居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