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渔洋镇渔洋中学严格强调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明确的十项行为准则,旨在维护教育环境和学生权益:
1. 教师需保持言论纯洁,不得传播任何可能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同时禁止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上访活动。
2. 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避免不必要的家长接触,更不可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训斥或指责。
3. 教育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歧视和体罚,包括不当驱赶学生、按成绩排座位,以及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
4. 严禁教师组织有偿家教,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拉拢生源或推销商品,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
5. 师德要求教师远离赌博和酒后上课,保持工作时间的专业与严肃。
6. 工作时间要专注教学,不得上网娱乐、炒股或观看娱乐节目,禁止吸烟、接电话和接待访客。
7. 教师需抵制低俗娱乐和迷信活动,同时远离邪教组织,维护良好的教育氛围。
8. 师生权益保障上,教师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禁止任何形式的罚款,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9. 对于工作时间的规范,教师需准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或旷工,确保教学质量。
10. 工作着装需得体,男教师在与女学生交谈或辅导时需保持适当距离,不得穿着不当进入教室。
扩展资料
渔洋中学地处潜江最南端,学校现有学生824人,教职工113人,其中寄宿学生776人,为了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几年来,学校后勤工作始终坚持“优化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扎实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实施后勤精细化管理,狠抓落实。如今学校后勤工作初见成效,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2024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四个创建”先进学校,在《学校后勤保障》刊物上介绍,2024年被省教育厅、省绿委等多个部门评为“绿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