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由支委会根据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整理后及时填写。(一)、决议的主要内容1、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决议的主要部分,应着重写好。填写时,不能只写其工作方面的表现,而应根据党员条件,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对其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写明,不能以“希望”或“赠言”的方式代替。2、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和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如:“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入党申请。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应到会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3、支部大会结论性意见。如:“大会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4、支部大会对被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应针对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此项内容也可以不写。(2)、填写决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入《入党志愿书》,不能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事先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支委会可草拟支部大会议稿。当支委会草拟的决议稿被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以支部大会的名义再修改填入《入党志愿书》,而不能以支委会的名义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