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的能量释放以地震波的形式衡量,这个衡量标准被定义为里氏震级,其计算公式为:
E = 10^(4.8) × 10^(1.5M) 焦耳,其中M代表地震的里克特级数。这个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创立的,它直接与地震源中心释放的热能和动能的总量相关。地震级数的增加意味着释放能量的显著提升。例如,如果第一级地震释放的能量为k,那么:
第二级地震的能量是k乘以10√10(大约100倍),
第三级则是k乘以1000(10000倍),
以此类推,到第七级时,能量已经增加到10亿倍于第一级的能量k。
因此,随着震级的递增,释放的能量差异非常显著,显示出级数增长对能量释放量的巨大影响。
扩展资料
里氏震级是由两位来自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地震学家里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登堡(Beno Gutenberg)于1935年提出的一种震级标度,是目前国际通用的地震震级标准。它是根据离震中一定距离所观测到的地震波幅度和周期,并且考虑从震源到观测点的地震波衰减,经过一定公式,计算出来的震源处地震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