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通常有讲述、讲解、讲读和讲演四种基本形式。
讲授法的基本形式:讲述法教师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描述或叙述地理事物(包括具体形象、外部特征或地理现象演变过程等)的方法。讲述法可包括一般性的科学叙述和艺术性的形象描述,二者常常结合起来运用。
讲解法教师用富于理性的语言向学生说明、解释、分析、论证地理概念、地理原理、地理成因、地理规律和特征等的方法。讲读法教师指定学生以朗读方式表述教材或其他地理读物的方法。
讲演法课堂教学中以翔实的材料、严密的逻辑、精湛的语言较系统地阐述原理、论证问题、归纳总结的方法。
谈话法的基本形式为传授新知识而进行的谈话。一般是由教师根据教学目的提出一系列前后连贯而又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依据已有的经验和知识,或根据对眼前事物的观察,进行积极的思考作出正确的回答,借以获得新知识。也称启发式谈话法。
为巩固知识或检查知识而进行的谈话。根据学生学过的教材提出一些问题,要学生通过回忆旧知识进行回答,经过知识的再现达到巩固或检查的目的。也称再现谈话法或问答式谈话法。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或者在学生活动过程中进行的谈话。这种谈话有助于提高学生听讲的积极性,提高传授知识的效率;有助于学生顺利地完成独立作业,或明确学习的重点。也称讲授谈话法。
讲授语主要是指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语言,其作用在于提高教学表达效果,研究教学语言的运用规律,以便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主要分为讲析语、归纳语、点拨语三类,是课堂教学中最主要的教学言语,它主要用来讲授学科知识、传授学科的技能技巧,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各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