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与受让方(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店铺永久性转让协议:
一、甲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店铺位于 市 区 路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现经营酒店。甲方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并整体转让,租期为 年月日至 年 月日,租金每月元人民币,每季度支付。租期内,水、电、物业及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未按时支付,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乙方承诺租期不少于年,每月按时支付租金。租期满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乙方不得利用此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租期内,乙方需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及营业费用。如不交纳,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元,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房屋使用权及酒店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接手经营前,企业所欠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
八、乙方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如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补偿归乙方。
十、若合同生效前店铺被拆迁或无法经营,甲方需退还乙方全部转让费,并赔偿乙方装修、租金等费用。
十一、租期内,乙方可将店铺转让给第三方,需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转租。第三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双方协商条款补充: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