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和红旗集体的评选表彰始于1960年,历经40余年,已表彰了众多优秀女性和先进集体。
这些获奖者以中国女性特有的勤劳与智慧,在不同时期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显著,与男性共同创造中华民族辉煌文明,赢得了广泛赞誉与尊敬。
事实证明,中国妇女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伟大力量,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半边天”。
全国妇联组织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比表彰活动,自创立至今已有数十年历史,其表彰对象均为各个时期为国家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女性典型,是全国范围内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最高荣誉。
该活动一般每4-5年集中进行一次评比表彰,旨在推崇和激励全国广大妇女为国家发展和进步不懈奋斗,树立新时代女性榜样。
扩展资料
“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是妇女界的主要荣誉称号。三八红旗手是我国在三月八号妇女节颁给优秀劳动妇女的荣誉称号。主要是表彰在中国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人物和妇女先进集体。1960年,全国妇联决定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五十周年的时候,表彰1万个妇女先进人物和以妇女为主的先进集体,并分别授予“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奖状和奖旗。“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曾一度停止。1979年,这一工作才重新得到恢复。